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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贺某1年半有期徒刑,贺某不服向长沙市中院上诉。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
红网长沙10月30日讯(潇湘晨报 记者 刘志杰 通讯员 姜眉 王力夫)24岁的贺某是药品公司业务员,通过网络购得假“安宫牛黄丸”卖给长沙18家药店。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贺某先后三次通过互联网购得600盒(3600粒)“安宫牛黄丸”,销往长沙县金井、双江等乡镇的18家药店,销售金额达2万余元,从中获利2000余元。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发现,贺某销售的“安宫牛黄丸”是假药。长沙县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贺某1年半有期徒刑。贺某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今日(10月30日),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作者:[稿源: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