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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除医患骚扰风险,举措值得肯定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张扬 2013-10-16 03: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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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近日出台。这个文件提出,男医生不能独自一人给女患者看病,由此引发舆论热议。有人认为“明确规定很有必要,可以避免很多尴尬和纠纷”。也有网友认为医生的职责就是治病救人,在面对患者时,根本没有什么性别之分,这样的规定反而有点“小题大做”。(10月15日《东方今报》)

  

  河南省卫生厅出台的这个文件,该项规定的具体表述是“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隔帘或采用屏风隔挡等保护设施,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察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前一部分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国内一些地方此前就曾多次曝出医院接诊、手术时不考虑病人隐私,不设置隔挡保护,从而导致病人隐私泄露及病人抗拒诊疗。后一部分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能概括为男医生不能接诊女患者,而是加入了护士或家属陪护的要求。

  

  反对加入这项规定的持论者提出的两点批评意见是,诊疗及手术通常无需考虑患者性别,“医生眼里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病人”;国内许多地方医院的诊疗力量不足,有时会出现只有一个男医生或女医生在场的情况,前述规定可能造成医生无法及时诊治乃至抢救患者的危险情形。反对者对国内男医生猥亵女患者事件时有发生的事实采取了回避态度。

  

  除了妇科和男科,“有医无类”一般情况下是成立的。而在妇科和男科,也有许多异性医生和护士从业。如果医护人员广泛遵循职业道德,医生单独为异性病人诊治确实没有什么问题。但事实上就有一些医护人员,特别是男性医生和护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女患者给予了骚扰,甚至还出现了性侵。这就说明,并不是所有医护人员都遵守职业道德。

  

  而从性骚扰、性侵事件的取证来看,到医院接受诊疗服务的患者(受害者)很难齐备证据。单有口头指控,基本不可能被医院及其主管部门、警方采信,使得受害者维权难上加难。这种情况下,受害一方通常会采取类似医闹的方式,把医院一方甚至主管部门作为抨击的对象,医生、医院、主管部门都会因此被搅得灰头土脸。

  

  要求“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察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其实是对医生和患者双方都提出了约束条件。对于患者来说,尽可能在就诊时带上家属,会避免遭到尽管几率可能不高的侵害。而在一般的诊疗、护理等服务过程中,患者家属和护士的在场,对医生开展工作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也能很有效的避免医生卷入莫名的侵害指控。

  

  对反对者提出的第二点批评意见,河南省卫生部门确有必要开展翔实调查,从省、市、县、社区各级范畴统计“一个男医生诊治一个女患者”,护士或家属都无法在场见证的情况有多少,掌握该省医疗资源尤其是提供辅助性医护服务的护士缺额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为各级医疗机构配齐医护人员。与之同时,卫生部门还应开展广泛宣传,让家属陪同女患者到医院就诊成为更广泛的选择。

  

  至于某些反对者提出的诛心之论,比如要求男医生不得单独诊治女患者,是“以有色眼镜看人”,是“对所有男医生的有罪推定”——实际上是过当的延伸。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基于安全考虑设置安检,并不是将所有旅客都视为潜在恐怖分子,一是为了开展筛选,避免极少数恐怖分子进入而危害绝大多数人的安全;二是发挥警示,截留一部分普通旅客携带的不安全物品,进一步保障交通安全。同理,河南省卫生厅此次出台的规定,并不是先入为主推定某些医生或者全部医生有性骚扰、性侵害的嫌疑,而是清除诱发性骚扰和侵害事件的可能,体现为避除风险,捍卫医生尊严,维护患者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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