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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2017年第6期

编辑:张扬 2017-05-06 07: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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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南县环境保护督察工 作 简 报

  2017年第6期

  衡南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日

  衡南县依法从速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

  4月30日,根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振国的指示和相关会议统一部署,衡南县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泉溪镇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破坏林木的群众信访案件迅速开展了采样监测、现场监察、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

  通过对垃圾填埋场的现场勘察,发现该填埋场垃圾露天填埋,无污染防治设施,现场异臭味刺鼻。泉溪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介绍了将对填埋场简易封场的整改方案。根据现场情况,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提出了三点整改要求:一是按照垃圾填埋封场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对镇内新产生的生活污染集中收集、集中转运送至衡南县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安全处置;三是要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抓紧施工,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随后环境监察人员开展了对周边居民和古龙寺的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垃圾填埋场的形成时间、建设程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群众的想法、建议等。对垃圾填埋场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查问询,查看了生活垃圾处置、填埋场建设有关台账资料,调查填埋场环保手续、管理制度、污染防治、群众投诉等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

  目前,泉溪镇已按照整改方案对填埋场进行夯实推平、清理场地等整改作业。

  松江镇开展环境突出问题联合集中整治

  4月28日以来,松江镇组织供电所、派出所、企业办、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在县环保局派员现场具体指导下,对本区域环境突出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

  截至5月1日,此次联合行动清理并安全处置历史遗留废渣千余吨,对两家违法企业采取了断电、断水和拆除主要设备的措施,有效遏制了违法企业的死灰复燃。

  抄报: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委政研室,县人大城环资委,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衡南县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

  发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服务中心,岐山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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