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泉溪镇泉长村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信访案件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和场地整治工作。根据其违法事实,县环保局依法对填埋场管理部门——泉溪镇村镇建设和规划管理服务站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纪检监察部门依纪对建管站站长诫勉谈话,并约谈了泉溪镇有关负责人和建管站全体班子成员。
按照整治方案,泉溪镇立即决定停止使用该填埋场,对现场采取消毒杀菌、夯实推平、三级封场、覆土1米,植树铺草、砖砌截洪沟、建设渗滤液收集沟、收集池、将渗滤液收集安全处置、对新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到衡南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等有力措施,目前整治工程已全部完成。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