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衡南县环保局对衡南三和养殖公司涉嫌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582万元,并将该公司私设暗管、渗坑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衡南县公安局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某稳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唐某高分别予以行政拘留五天。
3月29日,衡南县环境监测站对衡南三和养殖公司的肥猪养殖场排污口和母猪养殖场排污口采样监测,两个排污口监测结果均超过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排放标准。衡南县环保局随即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
4月27日,衡南县环保局车江环保所环境执法人员对衡南三和养殖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的沉淀池未采取防渗漏硬化措施,并且沼气池抽出的污水排入储存池,而储存池溢满时部分污水由池边沿上的临时管道直接外排水库。经认定,以上行为属于通过渗坑、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衡南县环保局当即将该案移送移送公安机关,衡南县公安局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作者:luomin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