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脱贫攻坚知识应知应会
1、“一单四制”(湘扶办发【2017】26号)。“一单”是指在充分调研、座谈、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扶贫办党组研究,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或者国务院扶贫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交办的重点交办件形成任务清单;“四制”即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
2、“两个完善,两个确保”(南办发【2017】17号相关文件精神)、“两个完善”即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完善;“两个确保”即确保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
3、“两线融合”(南办发【2017】20号相关文件精神)。在2017年度实现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4、“两率一度”(湘办发【2017】13号)。“两率”即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脱贫退出准确率;“一度”即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
5、“两免一补”、“三免一补”。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对家族经济困难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生活费。对残疾学生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6、“两个全覆盖”。指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支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帮扶责任人,每个帮扶责任人帮扶最多不超过5户。
7、“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湘办发【2017】17号)。“一超过”是指家庭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分年度);
“两不愁”即不愁吃,家庭成员常年食品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饮水安全达标;不愁穿,家庭成员常年服装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家庭成员生活稳定在温饱水平以上;“三保障”即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住房安全保障。
8、“四个切实”。 即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9、“四跟四走”。即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
10、“四类对象”。即有车、有商品房、有财政供养、有工商营业执照。
11、“五类人员”。即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慢性病返贫户。
12、“五个一批”。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13、“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14贫困村退出“六大程序”。即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审核审批、备案管理、省市核查、退出销号。
15、“七大行动”。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实行保障兜底脱贫。
16、“七大工程”。即交通、水利、电力和光伏、农村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农村“互联网+”、文化、乡村旅游扶贫七大工程。
17、建档立卡包括的七个内容。贫困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
18、贫困户退出7个程序。按村民主评议、乡镇入户核实、农户确认、乡镇公示、县抽查复核、省市评估核查、县批准公告。
19、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衡扶办发【2017】4号)。脱贫质量不高,脱贫标准执行不严;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退出不精准;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资金项目监管不严;帮扶工作不实;内生动力不足;工作落实不力,扶贫政策推进不平衡;思想重视不够,扶贫力量配备不强;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不高。
20、“十大扶贫举措”(南办发【2017】18号)。即产业、安居、就业、教育、健康、保障、金融、信息、设施、党建十大扶贫举措。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