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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北京市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6月10日起免收公证费

编辑:张扬 2017-06-02 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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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天(6月2日),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6月10日起,对申请办理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四类公证事项,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由公证机构帮助当事人调查核实;年满70周岁的市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将免收公证费用。

  记者了解到,2017年北京市司法局一次性推出便民利民举措18项。在减免办理公证费用方面,除了免收遗嘱公证费用外,从6月10日起,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也免收公证费用。

  北京市司法局还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不受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申请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患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直接认定经济困难。

  法律援助审查的期限也有所缩短。符合条件的一般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审批。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法律援助审查期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监狱、教育矫治场所和各区司法局、司法所将全面推开视频会见和视频帮教,让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的直系亲属,经审批后,就近通过网络进行视频会见和视频帮教。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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