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军事斗争和应急作战准备形势,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提高我县人民防空应急准备能力,增强全县人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在县城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鸣放时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
二、警报鸣放信号顺序:第一为空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第二为空袭警报: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第三为空袭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鸣放结束。
三、警报试鸣期间,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通告。
衡南县人民政府
衡南县人民武装部
作者:luker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