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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衡南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南河委[2018]2号)

来源:衡南县河长办 作者:衡南县河长办 编辑:张扬 2019-01-21 20: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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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衡南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总河长:
杨洪峰  县委书记
总河长:
李  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
蒋崇华  县委副书记
朱诗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唐湘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任县河长办主任)
总警长:
张东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级河长:
蒋崇华  县委副书记(担任耒水河长)
朱诗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湘江河长)
黄日荣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栗江河河长)
黄科卫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清花河河长)
刘国荣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杨柳河河长)
倪美平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担任沙河河长)
李桂花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担任柿江河河长)
周秋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龙溪河河长)
蒋长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相市河河长)
蔡志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满金河河长)
唐湘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蒸水河长)
谢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舂陵水河长)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曹朝晖负责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成  员:
阳文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文建  县委办副主任
傅贤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松柏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继耀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明亮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邱清令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谢秋生  县水利局局长
阳晓宏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松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贺遵元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振国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局长
贺金平  县农业局局长
胡良炜  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贺桂香  县林业局局长
胡宏勇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倪勇军  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弟军  县财政局局长
邓河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南云  县审计局局长
杨冬明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肖振宇  县委督查室主任
伍建丹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贺能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唐鸣春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肖  晓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每个由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明确一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县级河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县级河长会议、开展河长巡河,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今后,衡南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衡南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不再行文。
 
  附件:县级河长设置方案
                                
衡南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县级河长设置方案
河 长
姓 名
职 务
所负责河流
责任联系单位
县第一总河长
杨洪峰
县委书记
县级总河长
李  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级副总河长
蒋崇华
县委副书记
朱诗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唐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任县河长办主任)
总警长
张东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级河长
蒋崇华 
县委副书记
耒水
县水利局
朱诗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湘江
县环保局
黄日荣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栗江河
县住建局
黄科卫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清花河
县林业局
刘国荣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杨柳河
县住建局
倪美平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沙河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李桂花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柿江河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周秋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溪河
县国土资源局
蒋长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相市河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蔡志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满金河
县环保局
唐湘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蒸水
县水利局
谢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舂陵水
县畜牧水产局

 

来源:衡南县河长办

作者:衡南县河长办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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