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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编辑:张扬 2019-03-22 2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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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3月11日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3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至15日召开。建议议程:一、听取和审查衡南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衡南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衡南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衡南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衡南县2019年县级预算;四、听取和审查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衡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补选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八、选举衡南县出席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九、审议通过《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十、通过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十一、其他事项。

  衡南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11日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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