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衡南县增设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收集桶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颖婕 2020-02-01 16:14:29
—分享—

记者从衡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获悉,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处置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坚决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衡南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处置管理的紧急通知》 ,要求全县各级科学规范设置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收集点。

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科学部署,精准施策,针对集镇街道、村(社区),县城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站、机场、公园广场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企业等人口密集的公众集聚场所,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废弃口罩收集桶,用于集中收集行人和居民的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

通知明确,要严格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的收运处置程序。全县各乡镇(街道)及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积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公司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安排配备废弃口罩和特殊垃圾集中收集所需的专用设施设备,并张贴“废弃口罩收集桶”标识,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专用收集容器直接接触,专业收集桶设置工作应在2月1日前完成。对废弃口罩和特殊垃圾收集、处置要专人专运管理,减少避免中转环节,实行日产日清。负责收集、处置保洁的工作人员应配带口罩、防护镜,穿戴防护服、手套、胶鞋,携带夹子、剪刀、酒精、消毒液等消杀作业工具。

要做好集中收运处置及设施设备的消杀要求。切实加强对垃圾的清运处置,严格做好设施设备的消毒杀菌工作。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垃圾容器每日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桶(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填埋场等消杀工作;三是加强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中转处理后要对运输车进行消杀。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点)、垃圾收集桶(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填埋场等消杀工作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

同时,要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教育及培训防护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投放行为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集中收集处置责任强化工作要求。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颖婕

阅读下一篇

返回衡南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