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长假期间禁止农村集体聚餐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指示精神,减少人员集聚,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集体聚餐管理。全县继续禁止农村红白喜事、宗祠庆典、联谊会等大型集体聚餐活动。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通风、环境清洁、场所消杀、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码核验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全面排查集体聚餐情况,切实抓好管控,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中共衡南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日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