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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异地住院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来源:衡南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编辑:胡君 2020-06-02 1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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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分院):

为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年度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9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及时向本乡镇分管领导汇报,配合做好辖区内参保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衡南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6月2日

来源:衡南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编辑: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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