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问题,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衡南县总工会结合市总工会开展“金秋助学”的要求,决定在今年继续进行该项助学活动。
一、助学对象
低收入、患重大疾病和获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等 三类职工家庭中,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子女。其中:
1、“低收入职工家庭”是指申请之日前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倍(含)以内的职工家庭。
2、“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是指2020年7月30日—2021年7月30日期间,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家庭。
二、申报资料
助学金申请程序如下:
1、凡符合助学条件的职工家庭,由职工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2、金秋助学申请表格;
3、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等材料;
4、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学费票据;
5、“低收入职工家庭”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职工本人及已就业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至前6个月的工资、奖金、低保等补助收入银行流水明细);
6、“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还需提供疾病证明或出院小结。
7、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各基层工会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摸排、申报、审核、帮扶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把新时代“金秋助学”活动做好,做实,做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2021年8月21日前将《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和纸质申报材料上报衡南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衡南县总工会
2021年8月18日
来源: 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