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融媒体中心9月11日讯【记者 刘泽译 刘凯文(实习)】9月10日,衡南县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暨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许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资助政策、缴费时间等政策变动进行详细解读。据了解,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城乡居民按年度以户为单位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许达强调,认识要更高。医保征缴和医保基金整治两项工作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事关衡南人民福祉,要发挥医保民生工程兜底保障作用,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征缴要更快。要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县域新闻媒体资源,在做好广播电视、“村村响”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拓宽新媒体,广泛借助APP、公众号、网站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提升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要创新方法,发动镇、村两级干部逐户排查,鼓励使用手机APP、微信、手机银行等方式缴费,开展“上门征缴、敲门服务、定期清零”行动,将力量下沉到一线,宣传医保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提升医疗保障的服务水平,更加方便群众看病。整治要更实。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抓好医保等相关领域的问题大起底、大整治工作;要加强部门协同,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打击震慑力,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一批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纪律要更严。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县医保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征收工作方案,把任务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责,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如期完成征缴任务。要坚持“三个绝不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强化督导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导致工作滞后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树立衡南正气。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唐湘黔主持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肖威威对相关工作作主题报告。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泽译 刘凯文
编辑: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