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公务员公开比选报名工作已结束,本次报名6人(均报考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岗位)。根据南组发【2018】9号文件中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3人不具备资格,符合参考条件人员3人。根据《衡南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公务员公开比选公告》规定:“比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此比例,相应核减职位比选计划。”本次比选名额由3名核减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岗位1名。
特此公告!
中共衡南县纪委
衡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来源: 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