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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4年度向衡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对象的决定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胡君 2024-07-18 17: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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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4年度向衡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对象的决定

(2024年7月18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4年7月18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定2024年度向衡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对象的议案》,会议同意:确定2024年度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旷诗秦、肖威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小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刘东华、县商务局局长罗俊元、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雷新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贺礼友、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邓诗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伟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惠等1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李小春、阳顺生、周小云、林水珍等4名驻县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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