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融媒体中心5月2日讯(记者 胡丁丁)5月1日起,《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飞线”给电动车充电,占用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违规行为,在条例中有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当天,衡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规定,对某物业服务企业开出书面警告,成为规定实施后的首个行政处罚。
当天晚上8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云集街道云峰南路天朝一品小区,发现小区住宅多处从楼房窗口抛出几米甚至十几米的电线,为停在楼下的电动车充电。为了增加“飞线”插座的防水性能,有的居民们脑洞大开,竟然用塑料袋简单包裹,检查组随即对业主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将《规定》向物业管理人员、业主进行详细解读,并依据《规定》对该物业公司给予警告,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当记者与执法人员来到旺华路衡云府小区,看到单元楼首层门厅停满了电动车、摩托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小区物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业主做好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安全管理工作。
衡南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防部门将加大检查治理力度,对居民违法行为和物业管控不力等情况及时发出警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丁丁
编辑:胡君
本文为衡南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