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融媒体中心3月31日讯(通讯员 陈智谋 肖亚琴)“多亏了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帮助,我才能这么顺利拿到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受援人汤某红来到衡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印有“厚德重法、业务精湛、责任担当、金牌律师”的锦旗赠予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何思莹。
汤某红2022年3月26日入职衡南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任会计一职,入职后该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汤某红多次向该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但该公司却声称要汤某红主动辞职。截至2022年12月,该公司已拖欠汤某红工资达5个月之久,期间该公司账户有大额资金流入,却一直不向汤某红发放工资,直到过年前一天才发放了4个月工资,当时汤某红怀有身孕且一直在该公司工作,直到生产前三天才开始休产假。2023 年1月至4月,该公司只给汤某红缴纳一个月的医保,之后就一直未发放工资也未给汤某红缴纳社保。
该公司强迫汤某红离职,不履行相关义务,严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汤某红于2023年7月27日向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再了解案情后,指派经验丰富的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何思莹律师承办此劳动争议案,何思莹律师代理汤某红诉该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的一审、二审程序,成功为汤某红争取到合法权益,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混凝土有限公司补偿汤某红工资、保险等各项费用共计46092元,汤某红撤回上诉,现补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锦旗虽小,分量不轻。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继续坚持法治为民宗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首要标准,强化服务效能提升,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展现司法行政担当。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智谋 肖亚琴
编辑: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