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融媒体中心4月21日讯(记者 胡丁丁)4月19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花桥镇,在将军村查获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对花桥镇将军村某商铺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商户阳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临街商铺内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该场所安全防护措施简陋且有人居住,其周边交通环境复杂,一旦烟花遇到火星点燃或者引发爆燃,救援难度极大。而离此处不远的另栋民房内,商户阳某也储存了大量的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处置,调派专业运输车辆,将现场查扣的1000余件烟花爆竹转运至专用仓库储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有着巨大的火灾安全隐患,凡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绿色的美好环境。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丁丁
编辑:胡君